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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泽东品《韩非子及其他》共42章小说txt下载_免费在线下载_董志新

时间:2016-12-03 23:26 /文学小说 / 编辑:智久
主角叫韩非子,曹雪芹,墨子的小说是《毛泽东品《韩非子及其他》》,它的作者是董志新倾心创作的一本机甲、历史军事、战争风格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自然的职能和功效,温是如此。人类也是自然的产物,由于锯

毛泽东品《韩非子及其他》

推荐指数:10分

更新时间:2018-03-09T06:17:33

小说状态: 已完结

《毛泽东品《韩非子及其他》》在线阅读

《毛泽东品《韩非子及其他》》精彩预览

自然的职能和功效,是如此。人类也是自然的产物,由于备了形,才派生着精神,而好、恶、喜、怒、哀、乐的各种情也产生了。这种本于自然而产生的情作“天情”。人有耳、目、、鼻、形等五种觉器官,都要同外物接触,才分别发挥其听觉、视觉、味觉、嗅觉和触觉等本能,这些本能是不能互相代替的。这是生理上自然形成的觉器官——“天官”。心居于中间空虚之地,以控制耳、目、、鼻、形等五官,为全的主宰,这是生理上自然形成的思维器官——“天君”。人类能制裁自然界各种物资以供养自己,维持生存,这作自然的供养——“天养”。顺着人类生存的需要去努荔蛮足,是幸福;违反人类生存的需要去企图足,是灾祸。这是自然的理法——“天政”。一个人如果把心搅混了,声臭味等物质享受过度了,不能增产节用,违反顺理足生存需要的原则,而又喜怒哀乐无所节制,以致丧失了自然生成的作用,这就是大灾祸——“大凶”。“圣人”正确地发挥思维和觉器官的作用,注意完备的自然供养,足生活上的正当需要,而又能控制自己的主观情,以符自然生成的客观原则。这样,就区别了什么是人所能做到的事,什么是人所不能做到的事,就使得天地各当其职而万物都为人所利用和役使。这样,行事极尽条理,养得到适,生理方面无所损害。总之,明于人事,这就作“知天”。

因此,最巧的技术,不是撇开自然去造作,最大的智慧,不是脱离自然去胡思想。我们所要认识于天的,是通过天象观测,能预知节候的未来化。我们所要认识于地的,是通过土壤调查,可以确定怎样有利于植物的蕃息滋。我们所要认识于四时季节的,是通过耕、夏、秋收、冬藏的自然规律的了解,就能因时制宜地确定生产行的步骤。我们所要认识于阳的,是验了阳调和、生万物的理,从而可以普遍地应用到治理国家的政事上去。关于天、地、、阳,四时的实际观测,自有专职官吏司守其事,而自然规律则是“自为”的人民一般应该注意遵守的。

社会的治和,是天象决定的吗?回答说:月星辰历象的运行,这是夏禹和夏桀两个时代相同的,可是禹使天下太平,桀却使天下大,可见社会治不是天决定的。那么是时令季节决定的吗?回答说:农作物在季蓬勃地萌发,在夏天繁茂地生,到秋天收获积聚,到冬季收藏起来,这又是夏禹、夏桀两个时代相同的,可是禹使天下太平,桀使天下大,可见社会的治不是时令、季节决定的。那么是地理条件决定的吗?回答说:植物得到适宜的土壤就生,离开适宜的土壤就亡,这又是夏禹、夏桀两个时代所相同的,可是禹使天下太平,桀却使天下大,可见社会的治也不是地理条件决定的。《诗》上说过:“高高的岐山呀!大王开了荒,他兴起了,文王就定居而安康。”就是这个理。

天不会因为人们厌恶寒冷而取消冬天,地不会因为人们厌恶辽远而小面积,“君子”不会因为“小人”的喧闹而改自己的行为。天的运行,土地的生百物,都是有一定规律的。“君子”呢,也有他为人处世的常。“君子”行其常,“小人”则计较一时的功利。《诗》上说:“只要对礼义没有差错呀,怕什么人家的闲话?”也就是这个理。

楚王有侍从车千辆,不是因为他特别聪明;“君子”吃杂粮、喝清,不是因为他特别愚蠢。(人的富贵贫贱)这不过是偶然的遭遇。至于意气志向的端正,德品行的充实,认识判断的明锐,生在今而志在追随贤,这是主观上可以做到的事。所以“君子”对自己有严格的要,对天不存侥幸的愿望。“小人”则放弃对自己严格的要,却对天存侥幸的愿望。正因为“君子”己而不赖天,所以天天步;“小人”存着靠天思想,自己不努,所以天天退步。“君子”之所以天天步和“小人”之所以天天退步,都是因有依靠、有不依靠,不过依靠的对象不同而已,而“君子”和“小人”的区别也就在这里。

人们看见陨星坠落了,听说树木了,全国的人都惊恐起来。问:这是怎么了?回答说:没有什么,这是天地阳的化,是事物中很少见到的现象。认为它奇怪,可以,但是害怕它,就不对了。那食月食的发生,刮风下雨的不时令,怪星的偶尔出现,这是没有一个朝代不曾有过的。如果君主英明,政治就清平,那么,这些现象即使同时出现,也没有什么妨害,如果君主昏庸,政治就险恶,那么,即使这些奇怪现象一次也不发生,也不见得有什么好处。那陨星的坠落,社鼠的鸣,不过是天地阳的一种化,是事物的很少见到的现象罢了。认为它奇怪,可以,但是恐惧它,就不对了。

据以往的经验,人为的灾难——“人妖”,倒真是可怕的。譬如耕妨害庄稼的茂盛,除草不影响一年收成,而政治黑暗,失掉民心,田地荒芜,年岁不熟,人民吃不起高价谷而挨饿,路上有饿的人——这就作“人妖”。政令不明,措施不及时,农事放弃不理,这也“人妖”。礼义不修,内外无别,男女缨猴子相疑,上下离心,寇难并至,这也“人妖”。总之,,就生出“人妖”来。如果三妖同时产生,那国家就危亡了。“三妖”的说法比起星坠木鸣那些怪现象近而现实,它的灾害可十分惨重。这是可怪的,也是可怕的呀!古书上说:“天下的怪现象,古书上是不说的。没有用的辩论,不切需要的考察,应该放弃不理。”至于君臣的义理,子的相,夫之有别,应该天天琢磨研究,不能有片刻的止。

天旱雨,雨果然下了。这是为什么呢?回答说:这也没有什么,跟不雨而得雨是一样的。食月食时去救它,天旱雨,用卜筮来决定大事,这些意儿并不因为真正相信它能达到预定的目的,而只是政事上一种文饰或手段——神而已。在“君子”原不过是文饰,而老百姓就真的相信有鬼有神。作为手段是好的,真的相信有鬼神,那就有害了。

在天上,没有比月亮更明亮的了;在地上,没有比火更明亮的了;在万物中,没有比珠玉更明亮的了;在人世间,没有比礼义更能照亮人心的了。所以,月不高悬于天空,它的光辉就不会显耀;火不聚集在一起,它们的光泽就不会多;珠玉的光彩不于外,王公大人就不会把它当成贝;礼义不用来治理国家,它的功业和名声就不会显著。所以,人的命运在于如何对待自然界,国家的命运在于是否实行礼义。作为君主,尊崇礼法,敬重贤德的人,可以称王于天下;重视法令,护人民,可以称霸于诸侯;贪图私利,诡诈多端,一定危险;喜欢烷益权术计谋,互相倾轧,为人险的,必然彻底灭亡。

与其想象天很伟大而思慕它,何如把天当作物畜养起来而控制它?顺从天而又颂扬它,何如掌天的化规律来利用它?盼望好的天时而等待它,何如适应季节而利用它为生产务?听任物类的自然生而使之增多,何如施展人的才能去发展化它?思念万物而又企图得到它,何如治理好万物而不使它失掉应有的作用呢?指望物类的生,何如用人帮助它成起来?所以,放弃了人的作用而指望天,那就不懂万物生发展的通理。

经过许多代帝王都没有化的东西,完全可以作为一贯的原则。朝代虽然有兴起和衰败的化,可是要用一贯的原则去顺应它。整理出一贯的原则,社会就不会发生混;不懂得一贯的原则,就不知如何顺应事物的化。这一贯原则的主要内容并没有消亡。社会混,产生在对这一原则的运用出了偏差,社会安定就因为运用这一原则完备恰当。所以,用“”认为正确的做衡量的标准,符”的就可以遵循,有偏差的就不可以去做,相违背的做了就会使社会造成极大的混。涉的人,须靠测量缠牛的标志来知其牛钱。标志不明,就会陷入牛缠中淹。统治人民的君主,必须指明“”是什么,指示不明,就会造成国家的混。礼,就是治国的标志。没有礼,乃是昏暗的时代;昏暗的时代,必然大。所以,作为“”的原则在各个方面不能不规定明,外事与内政标志不同,隐蔽的与显现的有固定的常规,因而人民的灾难就可以免除了。

各种事物只是自然界的一个方面,一种事物又是各种事物的一个方面。愚蠢的人只认识一种事物的一个方面,却自认为认识了自然界的规律,这是太无知了。慎到只是被地看见事物完成之,看不见先于事物的方面;老聃只看到委曲全的一面,看不到延双洗取的一面;墨翟只看到平均齐一的一面,看不到存在等级差别的一面;宋钘只看到人的寡一面,看不到贪的一面。如果只看到事物已完成之,看不到先于事物的方面,民众就会失去千洗的方向;如果只知委曲全而不积极取,高贵和卑贱就混淆不清,没有区别;如果只有平均齐一而没有等级差别,政令就无法推行;如果只知,而不知,民众就得不到化。《尚书·洪范》上说:“不要以个人的好为好,要遵循圣王的正;不要以个人的厌恶为厌恶,要遵循圣王的正路。”说的就是这个理。

☆、毛泽东品韩非子36

法家卷

屈指可数的大政治家

——毛泽东品《商君书》

在先秦史上,“商鞅法”是历史演的标志事件,商鞅是影响那个时代举足重的人物。司马迁撰著《史记》,他在谈到创作《商君列传》的因时说:

鞅去卫适秦,能明其术,强霸孝公,世遵其法。作商君列传第八。(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)

世遵其法”——肯定了商鞅的历史地位。

关于《商君书》,《汉书·艺文志》在“法家类”著录:“《商君》,二十九篇。”班固双行小注:“名鞅,姬姓,卫也。相秦孝公,有《列传》。”《列传》指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。排序在《李子》(李悝)之,《申子》(申不害)之,位居法家第二。

可见,商鞅、李悝等是期法家,《商君书》《李子》是早期法家著作。

今通行本《商君书》二十四篇,有五篇亡掉失传。作者主要是商鞅,少数篇章如《徕民》等为法家学派来者所作,或窜入,或汇编,其说不一。

《商君书》反映的是商鞅的基本思想,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。

☆、毛泽东品韩非子37

法家卷

屈指可数的大政治家

(一)

商鞅之法,良法也

且不说法家,就是先秦诸子,甚至先秦人物,毛泽东以一篇文章单独做出评论并流传下来的,唯商鞅一人而已(毛泽东写有《宋襄公论》,可惜失传了)。

商鞅(约公元390—338年)本是卫国公子,名公孙鞅,也卫鞅。少年时即喜“刑名之学”,在魏国相国公叔痤府中任小官中庶子。因来未得到魏惠王的重用而西游秦国,以传授“霸”之学被秦孝公所赏识,先任左庶、大良造,一心一意辅佐秦孝公,从而成就了秦孝公崛起西陲、东向以逐鹿中原的霸业基础。他因法和战功而封于商(今陕西商县东南),号商君,故又称商鞅。

“商鞅法”是战国时期最为有名的政治事件。公元359年和公元350年,在商鞅的主持卞,秦国先两次实行法。“商鞅法”顺应了那个历史时代的发展流,让地处西部偏僻荒芜、文化十分落伍的秦国从此崛起,迅速强大起来。百余年,秦国客卿李斯还在《谏逐客疏》中评价说,这一法事件使秦国“移风易俗,民以殷盛,国以富强,百姓乐用,诸侯震夫,获楚、魏之师,举地千里,至今治强”。

据司马迁《史记》和司马光《资治通鉴》记载:商鞅法时,恐民不信,乃在国都南门立三丈之木,募民能徙置北门者赐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又下令,能徙者赐五十金,有一人徙之,即赐五十金以示不欺,于是颁布新法,秦民大悦而行之。

1912年6月,时在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普通一班读书的毛泽东,曾专门就商鞅“徙木立信”一事创作一篇议论文:

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,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,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,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、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。谓予不信,请罄其说。

法令者,代谋幸福之也。法令而善,其幸福吾民也必多,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,或布而恐其不生效,必竭全以保障之,维持之,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。政府国民互相倚系,安有不信之理?法令而不善,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,且有危害之足惧,吾民又必竭全以阻止此法令。虽吾信,又安有信之之理?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,抑又何哉?

商鞅之法,良法也。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记载,而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,商鞅不首屈一指乎?鞅当孝公之世,中原鼎沸,战事正殷,举国疲劳,不堪言状。于是而战胜诸国,统一中原,不綦难哉?于是而法之令出,其法惩宄以保人民之权利,务耕织以增国民之富,尚军功以树国威,孥贫怠以绝消耗。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,民何惮而不信?乃必徙木以立信者,吾于是知执政者之费苦心也,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,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、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。

虽然,非常之原,黎民惧焉。民是此民矣,法是彼法矣,吾又何怪焉?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,若令彼东西各国文明国民闻之,当必捧而笑,嗷而讥矣。乌乎!吾无言。(《商鞅徙木立信论》《毛泽东早期文稿》,湖南出版社1995年第2版,第1—2页)

毛泽东的这篇文章对商鞅及其法内容给予了很高评价,认为商鞅是首屈一指的大政治家,同时对商鞅“徙木立信”以示法诚意的做法又殊为不解和遗憾,并由此而叹国民智识之愚暗,执政者推行法令之煞费苦心。

那时,毛泽东不过十九岁,写出如此鞭辟入里的史论确属难能可贵,所以其国文老师对此赞赏有加,认为它:

“实切社会立论,目光如炬,落墨大方,恰似报笔,而义法亦骎骎入古”;

“精理名言,故未曾有”;

“历观生作,练成一文字,自是伟大之器,再加功候,吾不知其所至”。

文末又有如下总评:

“有法律知识,哲理思想,借题发挥,纯以唱叹之笔出之,是为题法,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,言之凿凿,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,是有功于社会文字。”

这篇文章,表明青年毛泽东对商鞅法家思想和法政策已能刻理解并很好掌,如文中“其法惩宄以保人民之权利,务耕织以增国民之富,尚军功以树国威,孥贫怠以绝消耗”,则完全是商鞅所行所思之精要。

这篇文章,也反映了学生时代的毛泽东对辛亥革命中国主流思的呼应。1912年,正值大清封建王朝刚刚被推翻,中华民国建国的第二年。中国何以受封建统治二千余年,何以近百年来积贫积弱备受世界列强侵夺欺,洋务运失败了,戊戌维新失败了,辛亥革命刚刚胜利,共和制还很不稳固,帝制随时有复辟的可能。当时思想界一批先知先觉者,认为中国的复兴富强之路,关键在启发民智,改造国民,以此为新的救世良方。

青年学生毛泽东读史至“商鞅徙木立信”故事,慨万端。在他看来,商鞅新法是“利国福民”的“良法”,是秦国“战胜诸国,统一中原”的“大政策”。可“民智黑暗”,面对良策犹豫不决,不能辨别其优劣是非,非要“执政者煞费苦心”地“徙木立信”,才能勉强接受。

写作此文时,毛泽东还是稍有些资产阶级改良思想的学生,历史观还是唯心史观。他评论商鞅法明显有两点不足:赞扬执政者新法的正确完美,而贬抑民众智识愚暗,说到底还是英雄创造历史的唯心史观;其二是只看到商鞅法历史、推秦国富强的一面,而忽略了商鞅本人及其新法的巨大缺欠和负面影响。商鞅为人处世太过刻薄,寡恩少德,一味用重法治人,不知恩威并用,以致滥用刑罚,四面树敌,终究罪人祸己,不得其。商鞅新法严酷残,不得人心,久行也不得民心。辄处以极刑,秦国民怨积,并愈积愈,终至全面爆发。强秦虽然一统天下,但是秦王朝只持续了十五年,二世而亡。秦败亡的原因虽然多因一果,可自商鞅以降的秦法太苛刻,是原因之一也不可否认。孔夫子讲:“苛政于虎也!”信然。

从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中可以看出,商鞅本来试图以“帝”和“王”说秦孝公,并以此治理秦国。但是孝公不兴趣,最接受的则是“霸”之术。商鞅也是无奈,孝公的决定令他慨莫名:“然亦难比德于殷周矣。”意思是战国初期的“霸”难于与商周以来的“礼制”匹敌。司马迁《商君列传》的“太史公曰”,则说商鞅讲“霸”,只是为取信孝公“挟持浮说,非其质也”。大约商鞅起初对“霸”治国的缺陷也是心知明的。只是随着法逐步实施,他也不由己陷入权的怪圈而无自拔,也听不忠言劝谏,本没考虑弥补新法的缺欠和负作用。待到他隐藏无所逃亡之路时,终于有所悔悟,仰天叹:“嗟乎,为法之弊一至此哉!”但历史错误已经造成,悔之晚矣!商鞅本人为其付出了亡灭族的代价。

当然,也不能因此而否定了商鞅法的历史作用。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,秦汉以降对商鞅的评价甚低,走向了另一个极端。所以,在封建制与共和制替的那个年代,以毛泽东的年纪和见识,能宏论迭出,突破樊篱,喊出如此振聋发聩新颖独到新声,已经十分难得,没必要去苛刻要还未接触到马克思主义的青年学生毛泽东,能够运用辩证唯物史观去评价历史是非,去分析历史人物。如果那样,评价青年毛泽东及其妙文《商鞅徙木立信论》,也不免会失于偏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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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泽东品《韩非子及其他》

毛泽东品《韩非子及其他》

作者:董志新
类型:文学小说
完结:
时间:2016-12-03 23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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